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与经费预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5 15:00:5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市级财政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工作,现启动该出访团组计划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严格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和“保压结合、提质增效”的原则,在坚决压缩非必要团组的同时,积极鼓励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讲好广州故事等任务的团组,合理布局,认真谋划。
二、申报要求
(一)团组分类。分为一般性工作交流和学术交流。
(二)团组人数。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不得超过6人,原则上同一单位不超过3人;赴港澳团组人数不得超过8人,严禁安排无关人员跟团或分行。
(三)出访天数。包含离、抵境当日,出访3国不超过10天,出访2国不超过8天,出访1国不超过5天;赴香港停留时间不超过5天,澳门不超过4天,同时赴港澳不超过8天。
(四)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
三、材料递交
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30日(周三)前递交纸质版1份(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并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电子版。我部门将统一按照出国(境)经费标准进行年度预算,并上报财务处。
联系人:骆秀红 电话:020-36004529
国际合作交流处(与国际合作学院合署)
2021年6月25日
终审:林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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