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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反诈

紧急预警丨公检法要求你“自证清白”?近期高发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0 15:35: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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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我市发生多起

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

诈骗分子手段升级

通过制作虚假

“官方网站”“通缉令”迷惑市民

大连公安紧急提醒

公检法等部门不会通过

电话、通讯软件

传真、网页等形式办理案件

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

不会要求市民提现转账汇款

典型案例

近日,王女士接到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告诉王女士在该银行的贷款涉嫌洗钱。王女士表示自己没有申请过贷款,更没有参与洗钱。对方称想要“自证清白”,需要将电话转接给负责此案的公安局“张警官”。电话转接后“张警官”要求添加王女士微信,并通过微信向其发送了一个网址链接,点开后显示出“涉案信息”与“拘捕令” 

王女士看到拘捕令后十分害怕,彻底相信了对方。在“张警官”的要求下购买新手机,并下载某视频通讯app。“张警官”通过视频指挥其利用购买的新手机向指定账户转账。直到民警找到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诈骗步骤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市民个人信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洗钱”“冻结银行卡”“注销身份证”“勒令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等借口,通过即时通讯软件发送虚假网站或法律文书恐吓市民骗取信任。

获得市民的彻底信任后,诈骗分子以“安全核查”“查验资金”等借口,要求市民将名下资金转入指定账户,或要求市民通过网贷等方式获得资金后转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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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1.公检法等职能部门不会通过电话、通讯软件、传真、网页等形式办理案件,不会要求市民下载“安全自查”app。

2.公检法等职能部门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不会要求市民提现转账汇款。

3.公检法等职能部门不会相互转接电话。

4.要保护好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号密码、u盾相关信息,千万不要透露给陌生人。

5.当你无法作出判断自己是否深陷骗局,请立刻拨打110进行咨询。

 

转载来源:大连公安

终审:彭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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