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 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例 (修订)》规定,现面向2020级、2021级在籍在校学生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原则
(一)2020级、2021级在籍在校学生(2022级新生另行通知)
(二)原则上一学年一认定,特殊情况动态认定
二、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发通知之日起至9月12日
班级评议阶段:9月13日--9月14日
二级学院审核阶段:9月15日--9月22日(评审并公示)
学校审核阶段:9月23日--9月27日
省厅审核阶段:9月底
三、工作程序
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采取线上线下并行方式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申请工作需在进行线下审核的同时,也须完成学校“学工系统”的线上认定和自助申请流程,学院需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程序(学工系统操作指引参看附件9):
(一)学生自愿申请(学生个人负责)
1.填写并提交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注意:参考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指引》,按要求据实填写,除要求手写签名外,其余内容填写完成后双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内,不得涂改。
2.在“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参考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指引》要求上传pdf扫描件或照片(注意:每项材料须正面清晰,同一证件的内容放在一个扫描件中,比如低保证有封面和内容页等须合并在一个扫描件中,每项材料控制在1-2m以内,以便顺利上传系统)上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验。
3.自愿申请的学生将附件1(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于9月12日下午5点前交至各班班长,班长整理好提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二)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负责)
1.班级于9月11日前成立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干部、学生代表为成员,成员人数不少于本班级总人数的15%(原则上成员人数不能少于7人且须为奇数)。评议小组成员应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参与本次认定的学生不能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2.公示、备案。评议小组成立后,应在本班公示一天(9月11-12日),并报二级学院备案(附件3.《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备案表》,各班班长于9月12日17:00-21:00将纸质版提交至学生处大办机车辅导员办公室辅导员助理鲍紫阳202117303039)。9月13日-14日,班级评议小组按照要求,安排、开展本班级评议工作。
(三)材料初审(评议小组负责)
1.9月13日-14日,评议小组按照要求开展本班级评议工作,对照附件4.《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以下简称《分析表》)逐一审议(申请贫困认定的同学一人一张分析表,班级评议小组组员须在表上签名)并查验原件、核准扫描件清晰与规范情况,为每个同学建立名称为“班级 学号 姓名”文件包。
2.9月13日-14日,各班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为通过班级评议的申请学生进行系统审核,并填写班级评议意见、谈话内容、谈话时间和推荐的困难等级。
3.9月13日-14日,各班班主任对每位申请的同学尤其是新提出贫困认定申请的同学谈话了解实际情况,并填写附件6《贫困认定学生谈话记录表》(上交纸质版,注意学生签字(被谈话学生签)/谈话人签名(班主任签))。
4.9月14日18点前,评议小组将通过初审和谈话的学生的相关信息填写进附件7.《xx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辅导员审核签字同意))和附件8.《xx学院家庭经济信息采集》(交电子版,务必填写正确,通过校检)。
5. 上述材料的纸质版请各班于9月14日18点-21点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学生处大办机车辅导员办公室助理鲍紫阳处(电子版以“班级 2022年贫困认定”命名发生至曾加骏邮箱202117303302@gtxy.edu.cn),具体包括:
附件1、4、7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附件3、6上交纸质版(其中附件3是9月12日交)
附件8上交电子版
注意:纸质的申请材料(附件1《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附件7)的顺序整理;注意附件7和附件8人员序号保持一致。
(四)二级学院审核(评定工作小组)
1.9月15日-9月17日,学院须按照学生提交的附件1《申请表》,参照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指引》、附件4《分析表》、附件5《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调整指标解释》要求,逐个学生、逐项审核证明材料。
2.9月17日-9月18日,学院在“学工系统”中为申请学生进行系统审核,并核对学生基本信息和上传附件是否有误。
3.9月18日-09月22日,学院审核汇总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学生处审核
1.学生处将以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核实学生相关材料,如发现学生填报虚假情况,学校保留追究责任及其他处理的权利。
2.学生处汇总各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建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报送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六)广东省教育厅认定
省教育厅助学中心根据学校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所有数据,统一审核,划定分值,最终认定各高校家庭经济学生等级,分别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5个工作日。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规范评定流程,核实学生实际情况,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过程留痕。按照资助审计相关要求,请注意做好贫困认定工作宣传和评审过程材料留存。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12日前上交贫困认定工作总结,含工作过程文字、照片、影像资料等。
(三)规范填报。请严格按照精确要求,规范填写填写附件8《xx学院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须校检通过后交电子版),填写的规范程度将直接影响导入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认定情况。
机车车车辆学院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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