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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13 15:58:4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5年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学校转专业实行“学校统筹、专业自主、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由学校统一安排,各二级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学生自愿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并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

(二)总量控制、择优推荐原则

学校根据转入转出专业的教学资源情况,对转专业实施总量控制。申请转入转出的人数总量控制在当年新生报到入学人数的10%以内(含保留入学资格)。为保证各二级学院专业均衡发展,原则上各二级学院转出计划数应与转入计划数保持均衡。

转出学院按照申请转出学生成绩排名依次推荐,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组织考核,择优接纳。

(三)学校统筹、就业导向原则

按上级文件精神,体现激励政策,根据专业发展进行专业调整、用人单位提出就业需求、参军退役后的转专业学生申请,不受总量控制。

(四)相近相关原则

招考类型、学制、高考选科不同的原则上不能互转;按专业大类招生申请转入非大类招生专业学生不再组织安排专业分流,学生申请转入大类招生的专业应按申请转入专业进行专业分流,在专业分流时不再进行分流考核选择。

二、转专业范围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范围

2023、2024级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2年制类型招收学生) 

(二)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1月-2025年7月。(详见附件1《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时间表》)

三、转专业工作实施程序

(一)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等组成的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二级学院转专业具体实施工作。

(二)制定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

1.各二级学院应按学院转专业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方案应通过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在2025年1月10日前在二级学院网址公布。

2.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应包含转出、接收学生计划、专业考核要求、申请学生提交佐证材料类型、资格审查程序、考核方式、录取原则、补修课程安排等细则,公布各学院的转专业考核工作安排具体时间。

3.各接收学院可自主设置选拔考核内容和形式,可采用面试、笔试等考核方式,着重考察学生申请转入专业的基础要求,考核情况应通过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名单进行不少3个工作日的二级学院网站公示,应将转专业相关的选拔内容、形式及考核结果回复申请学生。

4.各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转专业工作咨询回复工作,通过企业微信群或qq群、电话沟通等信息手段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应加大专业介绍的宣传力度,对申请学生的专业职业发展及前后就读课程设置、补修课程情况做重点说明,以减少学生转专业的盲目性。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应慎重考虑,一经批准转专业,学校不再更改。被批准转专业学生需在原专业完成当前学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于下一学期开学前联系转入二级学院办公室报到,正式转入新专业班级学习。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人才培养方案、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执行,达到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方能办理毕业证书。

学生应根据已修读课程实际情况核查缺失学分课程,办理补修课程手续,学生所修课程学分应满足转入专业对应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学分总数的50%。学生已修学分未达到接收专业学分要求的,由接收学院依据申请学生已修读课程学分情况办理降级学习,应在学生申请时告知学生,以满足转入专业毕业要求。

3.转专业工作关系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过程管理,指派专人负责。同时,要特别注重学生的思想工作,切实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阻止、限制学生转专业要求,转专业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咨询教务处工作人员,监督、投诉电话:020-39709237,邮箱:tanruijiang@gtxy.edu.cn。

附件:

(联系人:谭瑞江,联系电话:020-39709237)

教务处                     

2024年12月12日               

(文字校对:谭瑞江,文字审核: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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