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报2022年新建实训室(含实训基地)及设备购置项目申报资料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4 12:55:0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2022年新建实训室(含实训基地)及设备购置项目规划工作,提高项目预算编报规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满足亟需、突出实用、适当控制、持续发展”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保障实训教学正常开展,又考虑搬迁新校区等现状;既避免虚报漏报、又避免重复建设。
二、进度安排
1.第一阶段:调研、论证、撰写方案(2021年1月23日——2月28日)
各部门紧紧围绕“双高计划”“创新强校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所需,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行业企业专家、专任教师等论证新建实训室及设备购置项目,撰写整体建设方案。
2.第二阶段:提交资料(2021年3月01日——3月5日)
登录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项目资料应填报完整。
项目管理系统登录地址:(账号:教职工账号,初始密码:888888),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3.第三阶段:学校组织论证(2021年3月06日——3月21日)
教务处通过线上、线下会议等方式,组织校内外专家对2022年新建实训室(含实训基地)及设备购置项目进行集中论证和方案评审。
三、注意事项
1.已列入“双高计划”“创新强校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实训室(含实训基地)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且未通过教务处立项认证的,项目负责人也必须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资料。
2.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出现以下问题:①设备报价过高;②设备台套数过多,与实际需求不匹配;③设备重复配置;④设备使用目的、用途不明确;⑤理由不充分;⑥数据计算错误;⑦与往年修购项目重复;⑧出现不适宜列入项目的设备。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杜棋东
教务处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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