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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生处关于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4 08:47:4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5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0号)和学院《关于做好我院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经各二级学院数据采集、审核及学院审核后,将参与贫困认定的1218名学生的数据信息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最终由系统认定出张亚萍等120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特别困难442人、困难314人、一般困难452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2、国家助学金的评选。2018-2019年国家助学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资助标准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分2018年秋季和2019年春季两期发放。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实行应助尽助的原则,所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均按照系统认定的困难等级给予相应的资助(违反相关校规校纪者除外)。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

3、根据《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和《受资助学生参与公益服务活动管理办(试行)》的相关要求做出如下处理:

(1)2018-2019年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名单中,我院有1名学生在评选年度内受到记过处分,根据“受助学生在评选年度内不能受学院或二级学院处分。”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学生取消助学金申请资格的处理;

(2)2017-2018学年度公益服务活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按规定应取消其本年度助学金申请资格。其中莫家旺等35名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承诺在本年度补足服务时长。本着资助育人的原则,学生处决定在本学期内给予莫家旺等35名学生重新考核的机会,待考核合格后将在2019年春季一次性发放相应额度的助学金。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3)。
       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1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请致电学生处办公室        联系人:王敏电话:3600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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