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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登陆的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5 16:49:1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院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学院现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第一批项目包括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科普项目(补助)等,具体见附件。

  二、组织方式

  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或补助。

  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按《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推荐立项。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01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是指2020531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其中,我校是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的组织单位,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共限报10项,含“博士青年科技人员”项目不低于7项。

(三)项目负责人存在20191231日前到期未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验收的,须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相关书面说明,并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需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专题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阳光政务平台上提供的模板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申报项目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三)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附件。

  (四)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纳入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的除外),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注册。新开户申报人向科技处王雪玲提供姓名、电话和邮箱号码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用户注册;已有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

  (二)申报人信息维护。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待审核。

(四)审核推荐。学院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择优推荐至组织单位。其中,我院将组织安排专家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市科技局待审核立项。

  七、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622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71317时,申报人请于202076日之前在网上系统中提交申报书(除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外)。

  (二)对于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622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71317时。

  八、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三)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科技处及时审核推荐。

  (五)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上查询。

  (六)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九、开云登陆的联系方式(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学院科技处:王雪玲   37151216

综合业务咨询:8312413983124036  联系人:齐鹏、陈良(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开云登陆的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01483124114

受理咨询:83588281,地址: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受理窗口(越秀区淘金街4号一楼)

各专题业务咨询电话详见各专题申报指南。 

  附件:1. 各科技计划专题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11-3

                         1-1.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pdf

                         1-2.科普项目(补助)申报指南.pdf

                  2.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点开云登陆的联系方式.pdf

                  3.2021年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南.pdf 

 

  科技处

  2020615


终审:邱晓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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