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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高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7 16:34:0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院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20年高校科研项目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市属高校科研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2020年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接我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需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支持我市高校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方向开展科研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鼓励我市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港澳台地区、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清远等地高校联合加强科研合作与交流,为加快推动四个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贡献力量。

二、申报类别与条件

申报项目应根据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等需要设置,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应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含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绿色低碳、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确定研究内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应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确定选题。

(一)羊城学者科研项目

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40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20万元/项,资助期2年。我院可申报2项,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截至202011日未满45周岁。

2.申请人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已经取得突出成绩。

高职院校申请人应在近5年应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如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期刊、cscd期刊、eija)和sci收录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主持过重要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如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前三名或一等奖前五名,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五名;或其他突出科研业绩。

3.申请人未获得国家、省部、市级人才项目资助,具备提升条件。

(二)创新团队科研项目

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30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项,资助期2年。我院可申报1项。创新团队科研项目统一命名为研究方向或技术领域创新团队。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包括学术带头人1人,研究骨干不多于8人。

3.申报团队需以各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平台为依托,具有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任务能力,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4.学术带头人作为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国际影响力,截至202011日未满50周岁。

5.研究骨干作为参与者,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6.学术带头人及研究骨干未获得国家、省部、市级团队项目资助,具备提升条件。

(三)青年人才科研项目

资助额度:2/项,我院可申报10项,资助期2年。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硕士学位的青年创新人才,截至202011日未满35周岁。

2.申请人有较高科学研究水平和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鼓励对跨领域、跨学科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前沿问题的探索。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领域。

3.申请人无在研国家、省部、市级科研课题资助,具备提升条件。

(四)产学研结合项目

资助额度:40万元/项,资助期2年。我院可申报1项。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申报高校与相关企业已开展实质性的合作3年以上,企业(集团)须有一定的经济规模,上一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超过1000万元,或者属于高新技术科技企业,已有不少于1项科技成果在进行转化并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3.该项目申请人及成果未获得国家、省部、市级产学研项目资助,具备提升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人5年内申报局高校科研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撤项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

(二)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签订并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三)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附件)。

四、申报评审程序及组织管理

我院将在本通知基础上,结合学校专业提升、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等需要,自行确定本校研究重点,自主组织项目评审并向市教育局推荐拟立项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予以立项支持。

五、材料报送

(一)申请人需于202068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书》(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科技处苏丹企业微信,如申报超出限额,学院将组织专家遴选、公示5个工作日后择优上报。

(二)项目申报材料采取网上报送方式,申报网址为:http://js.gzeducms.cn/。由获推荐的项目申报人按网站提示进行注册,获取个人用户名及密码,选择相应的项目批次、类别上传申报材料,经科技处审核后完成报送。申报人网上填报时间为20206229时至623日。网上申报开云登陆的技术支持:qq690431382,邮箱gzsjskyglxt@163.com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穗教发〔2018104号)管理,项目预算编制按照《广州市教育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穗教规字〔20195号)执行。

(二)市教育局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局高校科研项目类别,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局高校科研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核心成员(前3名)当年新申报的局高校科研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组其他成员在研和当年参与申报的局高校科研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四)为避免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信息系统网络繁忙耽误申报,请各申报人提前做好填报工作,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及时跟进处理,以免耽误申报。

 

附件:

   

 

                         科技处

                           2020527

 

终审:邱晓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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