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道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一、“推优”工作的意义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团员青年的纽带和桥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了使我院的“推优”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希望在本次推优工作中,各团支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精神和原则,组织好本班同学把优秀团员的推荐工作做好,现将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事宜通知如下:
二、“推优”工作的范围和标准
凡团员入党,应征求团组织意见或由团组织推荐;适龄青年一般应先入团,并有团组织推荐意见方可入党;党组织发展2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也应征求团组织的意见。被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并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三个月,并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团员(即2020年5月5号之前被党组织确定为积极分子的团员);
(2)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章学习小组活动,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经过业余党校学习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3)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
(4)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40%(不可四舍五入)或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并且一年内无补考现象且没有受处分记录(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不算入补考范围。等级考试是考证成绩,不是专业成绩。);
(5)开展线下支部团员大会进行民主决议。实际到会人数必须超过本班团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民主决议通过率必须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推荐;
(6)在学习、工作、生活和团的活动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二)具备以上条件并有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1、获学校或学校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受学校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
3、在各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
4、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共青团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团员学生干部。
5、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或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等方面表现突出。
对于符合以上推荐标准的优秀团员,各级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推动在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三)凡是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推荐:
1、受学校纪律处分者,至少在解除处分后一年内不予推荐。
2、最近两学期有补考科目(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除外)者不予推荐。
3、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称职的团员学生干部,不予推荐。
4、团员不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内活动、不按时缴纳团费、不接受团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不予推荐。
5、凡在推荐后受到各种纪律处分或不再符合推优入党条件者,取消推优入党资格。
三、推优入党工作程序
(一)申请入党的团员正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同时要在团支部登记备案,接受党、团组织教育培养考察。在入党申请人经过满三个月(自提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的教育培养后,团支部要积极配合二级学院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工作。
(二)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对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份子一年以上的团员进行“推优”。到会且具有表决权的团员人数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五分之四,“推优”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情况。
2、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个人总结。
3、本支部团员通过支部大会,根据推优入党条件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最后形成团支部推荐意见。
(三)被推优入党的团员,民主评议的赞同票应当超过支部应到会具有表决权团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平时考察情况,参照民主评议和投票结果,讨论确定推优入党名单,填写《共青团“推优”对象审核表》(一式两份),将推优入党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核。
(四)团员一般在各自所在的团支部推荐;特殊情况下,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或校团学组织干部,二级学院团总支(分团委)在认真听取所在团支部团员青年意见,并经所在团支部团员及团学组织成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可以直接提名,报校团委审核,直接向其所属的党支部推荐。
未经过推优入党程序的团员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推优”工作纪律
1.团组织向党推荐优秀团员工作是党发展党员的日常基础性工作之一,各级党、团组织应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推荐人选的资格,对有关责任者,给予党纪、团纪处分。
2.“推优”工作应以班子健全、活动正常的团支部为单位,在党总支(党支部)和团总支的领导下进行。各团支部开“推优”支部会议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团总支负责人,由团总支派人监督支部会议,否者视为无效。
3.凡不按照要求开展“推优”工作的团支部,视为该支部放弃“推优”推荐资格,团总支记录存档,作出相应处理,后果由该支部承担。
五、推选时间以及材料上交
推选时间: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1日
推优入党材料包括:
1.《共青团“推优”对象审核表》(一式两份、纸质版、双面打印);
2.《2021年上半年发展对象(预选)信息收集表》(团支书上交,电子版 纸质版);
3.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的个人总结(红色双行信纸纸质版);
4.业余党校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5.近两个学期的班级综合测评表(复印件,需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6.近两个学期个人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7.获得的主要开云登陆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各支部在召开支部会议前,须提前一天把班级、开会时间、要推选的团员名单告知负责人到场进行监督,否则视为无效。各团支部在2021年05月11日20:00前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到负责人刘法岑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17712408@qq.com处。
附件下载:
铁道工程学院团总支监督负责人:刘法岑 13431892660(微信同号)
如有疑问,请致电联系:陈鸿浩 15625037760(上课时间请勿打扰,谢谢)
铁道工程学院团总支
二〇二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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