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0 16:01:5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21】7号)精神,我校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9级、2020级家庭经济困难(2020-2021年度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根据《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广州铁职院发〔2021〕41号)要求,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严格遵守相关条件基础上,可制定评比细则。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学生提交申请(10月8日前)
(二)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评审(10月9日前)
(三)二级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及公示(10月12日前)
(四)学生处审核及公示
四、相关说明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开展。受任何级别处分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2.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3.按省厅要求,今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需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录入相关信息,但由于系统原因,具体录入时间和指南后续发布。
4.相关附件表格和填写要求详询各二级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4日
终审:汪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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