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贫困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3 11:23:1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例(修订)》(广州铁职院发〔2021〕133号)相关规定,现启动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贫困认定工作。本项工作是学年内开展动态补充认定,实现精准资助的重要举措,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近期无突发意外或重大变化情况,且秋季学期已认定贫困等级(含一般困难或困难或特别困难)的学生,认定等级与秋季学期保持不变。
二、秋季学期已做认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形,请提交相应材料予以调整:
1.退学学生,二级学院依据退学相关材料,取消贫困认定等级;
2.休学学生,二级学院依据休学相关材料,取消贫困认定等级;
3.近期有突发意外或重大变化情况,需调整认定的学生,严格按照上学期贫困认定相关程序办理申请认定或取消认定等级。
三、秋季学期未做认定,又确实困难的学生,严格按照上学期贫困认定相关程序新增申请认定。
四、相关说明
(一)二级学院要深入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听取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尤其是对需要调整和新增申请认定的人员,要本着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核实确定情况。对已做贫困认定,但同学间有较大异议或实际生活有奢侈浪费情况的学生,二级学院经核实确定后,应予取消困难认定等级。
(二)本次动态认定的等级以省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最终认定结果为准。
(三)取消、调整、新增认定的相关材料(见附件)于3月10日前,交至学生处大办公室。
联系人:刘永旭 联系电话:36004512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3日
终审:汪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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