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和全面发展,根据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21届毕业生(2018级三年制、2019级两年制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1名。
三、奖励标准
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750元;三等奖:250元。
四、评选条件
参照学生手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获奖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业成绩班级排名30%以上;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课外活动、文娱体育、社会工作等各项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文明礼貌;
4.学年内未受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填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交班主任审批。完成时间:5月10日-5月12 日。
(二)班主任和二级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审核,完成时间:5月13日-5月14日。
(二)二级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后,将评选结果提交至学生处。完成时间:5月15日-5月17日。
(三)学生处复审并公示。
六、材料报送
以班级为单位,提交《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于2021年5月13日前报送至丘少美老师(联系电话:020-86025473)。
七、其它说明
(一)须严格把握条件进行评选。若审核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评奖资格,该名额同时作废。
(二)上报资料务必保证各项数据准确,以便奖学金顺利发放。
评选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附件
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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