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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0 09:17:1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班级: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和全面发展,根据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21届毕业生(2018级三年制、2019级两年制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1名。

三、奖励标准

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750元;三等奖:250元。

  四、评选条件

参照学生手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获奖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业成绩班级排名30%以上;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课外活动、文娱体育、社会工作等各项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文明礼貌;

4.学年内未受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填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交班主任审批。完成时间:5月10日-5月12 日。

(二)班主任和二级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审核,完成时间:5月13日-5月14日。

(二)二级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后,将评选结果提交至学生处。完成时间:5月15日-5月17日。

(三)学生处复审并公示。

六、材料报送

班级为单位,提交《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于2021年5月13日前报送至丘少美老师(联系电话:020-86025473)。

  七、其它说明

(一)须严格把握条件进行评选。若审核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评奖资格,该名额同时作废。

(二)上报资料务必保证各项数据准确,以便奖学金顺利发放。

       评选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附件 



     

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5月10日

 


终审:何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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