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实训中心:
为加强学校暑假期间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实训室安全,现将相关安全防范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二级学院(中心)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实训场所进行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实训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消防设施、水电、大型仪器设备、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自查自纠,扎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做好“防盗、防火、防水”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实训室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管理
加强实训用汽油、柴油、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防止危险品自燃、自爆。各实训室要检查区域内特种设备,加强乙炔、氧气等气体钢瓶或气罐的管理,防止因气体泄漏、自爆而导致安全事故;钢瓶或气罐须直立固定、远离热源、分类放置、防止倾倒等。
四、认真做好实训室水、电及设备等安全管理
暑假期间,应确保水电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大型仪器设备要断电,水管和水龙头无跑冒滴漏现象,锁好门窗,严防溢水、漏电、火灾等事故发生。贵重仪器设备应存放到有防盗门、防盗窗的实训室,确保仪器设备无丢失及被盗现象发生。此外,还需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贵重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五、做好实训室环境卫生及其它管理工作
各实训室负责人应于假期前整理好仪器设备,将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桌面、地面干净整洁,并于7月16日下班前关好门窗、贴好封条。暑假期间开放的实训室要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实训室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放假期间,各二级学院(中心)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要保证手机联系顺畅,如遇实训室发生意外事故,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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